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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關于評選2015/2016學年度自治區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和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有關事宜的通知

時間:2016年03月29日 16:28   浏覽數:次   來源:  

各班級:

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區高校工委、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、共青團内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聯合下發的内教學工字〔201610号文件的有關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現将評選推薦2015/2016學年度自治區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和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評選原則

   本學年的評選、推薦工作按照《關于印發内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表彰獎勵辦法》(内教學發19999号)規定進行。

二、評選、推薦對象

1.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的評選對象為12級、13級、14級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學生。

2.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的評選對象為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學生。

3.在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評優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。

三、評選推薦标準和名額

(一)評選标準

三好學生:

1.能夠堅定共産主義信仰,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,堅信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踐行者,理想信念堅定,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。

2.模範遵守國家法律,自覺履行學生守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為習慣,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。

3. 熱愛所學專業,專業功底紮實,學習勤奮,刻苦鑽研,知識廣博。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能力強,具有一定的科研創新能力,各科學業成績優異。

4.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文化科技活動,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,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或在國家、省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性比賽中獲獎的。

5. 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身體素質好,體育達到國家規定的标準或在大型體育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。有健康的身體素質,良好的心理品質和健全的人格。

6. 曾獲得校級“三好學生”稱号

優秀學生幹部:

1.能夠堅定共産主義信仰,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,堅信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踐行者,理想信念堅定,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。

2.模範遵守國家法律,自覺履行學生守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為習慣,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。

3.在班級、院系、學校擔任學生幹部或在學生會、研究生會、宿舍管理委員會、共青團等相關部門擔任職務的,帶頭參與學生黨建、學風建設、學生日常事務,主動服務同學,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,工作成績突出。

4.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,思想上要求上進,嚴以律己,以身作則,品學兼優,德才兼備,在學生中能夠起到模範帶頭作用。

5.熱心各項公益活動,積極參加社會實踐,主動為集體和他人服務,善于團結同學,樂于助人。

6. 曾獲得校級“優秀學生幹部”稱号。

優秀大學畢業生:

   1.能夠堅定共産主義信仰,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,堅信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踐行者,理想信念堅定,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。

   2.模範遵守國家法律,自覺履行學生守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為習慣,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。

3.評選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7月畢業的應屆畢業生,其他年級學生不在評選之列。

4.在校期間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,表現突出,在班級中有良好的影響,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,學業成績、綜合測評、體育成績等在班級中名列前茅,無挂科,無重修。

5.在專業競賽、科技創新、發明創造、社會實踐、志願服務、自主創業等方面獲得獎勵或有突出成績的,或者自願獻身國防事業、自願到國家重點科研單位、艱苦、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、創業的畢業生,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評選。

6.符合學校優秀大學畢業生評選标準,即各學期綜合測評平均成績(五年制的前九個學期、四年制的前七個學期、三年制的前五個學期)在本班級排名前20%、在校期間獲三好學生、優秀學生幹部、優秀團幹部、優秀共青團員等校級榮譽稱号之一一次以上(含一次,提交材料時要提供證書複印件)、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,積極參加體育鍛煉。在校期間的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》測試原則上均達到良好及以上水平、在校期間無補考或重修課程。

(二)破格标準

對在見義勇為、舍己救人、拾金不昧、發明創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,或在全國或地區性重大賽事或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,可适當放寬智育、體育方面的評選條件,破格參加自治區級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評選,評選指标占所在學院本年度名額。

(三)名額分配

學校分配給我院自治區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的名額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
學院

 
 

三好學生

 
 

優秀學生幹部

 
 

優秀大學畢業生

 
 

外語學院

 
 

6

 
 

6

 
 

7

 

四、評選、推薦程序及要求

   1.自治區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幹部”和“優秀大學畢業生”候選人的提名須在所在班級充分醞釀,通過民主推薦産生。

2. 在校期間有失信記錄的、有不良表現或受過任何記錄處分的,不得評選以上三類獎項。

3.各班級經民主推薦,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登記表(一式二份,用A3紙雙面打印),以班級為單位于41日之前交到學生工作辦公室高蕾老師處(15147130330)。

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對班級民主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後,按要求填寫有關材料,并通過“學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統”将相關申報信息錄入,報校學生工作處兩校區綜合管理科,由學生工作處審核并報校學生工作委員會。

4.經校學生工作委員會讨論,在全校範圍内公示無異議後,校長辦公會研究确定推薦人選,上報自治區教育廳。

5.望各班級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嚴格把關,嚴格審核,切實将工作落到實處,并按時上報材料。

   特此通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工作辦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3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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